分类:行业新闻 发布时间:2024-12-23 浏览量:36
一、离婚分割哪些财产
离婚财产分配,通常分割夫妻婚姻存续期间所得收入,如工资、奖金、经营盈利、知识产权收益等。但婚前财产不分割。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且只登记在子女名下的不动产,视为对该子女的赠与,属个人财产,不分割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六十二条
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,为夫妻的共同财产,归夫妻共同所有:
(一)工资、奖金、劳务报酬;
(二)生产、经营、投资的收益;
(三)知识产权的收益;
(四)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,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;
(五)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。
夫妻对共同财产,有平等的处理权。
二、离婚时哪些财产需要进行分割
离婚时,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。共同财产包括工资、奖金、劳务报酬;生产、经营、投资的收益;知识产权的收益;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,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;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,如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等。
而一方的婚前财产、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、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、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属于个人财产,不予分割。离婚时,对于夫妻共同财产,由双方协议处理;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,按照照顾子女、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。
三、离婚房产过户手续如何办理
离婚房产过户需办理析产登记。具体手续如下:
首先,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,若离婚协议书中已载明房产归属等相关内容,可免公证。
然后,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转绘,需提交离婚协议书、析产公证等资料。
接着,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,需携带离婚证明等材料。
最后,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,需提交房
产证、身份证明、析产公证等,由房管局核发新的房产证。需注意,各地办理流程可能存在差异,要根据当地房产管理部门的规定办理。同时,要确保离婚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,以避免后续纠纷。
离婚时通常分割的财产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、奖金、生产经营收益、知识产权收益等。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一般不参与分割。另外,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,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,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,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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